登報報紙-消費者債務清理管轄法院、程序機關及裁判費用

Q:我該向哪一個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A:為了方便債務人,聲請更生或清算的債務人應該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之聲請。若長期在外地工作者,可在主要財產所在地之法院提出便可。

 

Q:聲請更生或清算要不要繳交費用?

A:法律規定聲請更生或清算,必須由聲請人繳交1000元聲請費給法院,如果超過法院規定的繳費時間還沒繳費者,將會被法院駁回更生或清算的聲請。債務人聲請清算而無力繳交聲請費用者,可以說明理由向法院聲請暫時免繳聲請費。

 

Q:我的債務關係很複雜,我自己沒辦法整理相關資料,該如何進行程序?

A: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之後,如果法官認定事件情況較為複雜者,可以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如果有必要,法院可以選任會計師或律師等人擔任更生的監督人或清算管理人,協助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監督人或管理人的費用不必預先支付,而是優先自更生方案或清算財團取償。http://yp123ad1.pixnet.net/blog/post/117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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