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會公告.jpg民眾日報太平洋日報刊報-基金會公告/協會籌備會公告如何申請成立協會,協會籌備會徵求會員登報,學會籌備會徵求會員入會公告,籌備會公告,徵求會員入會公告,發展協會成立,協會學會公開徵求會員公告,協會籌備會登報,刊登籌備會公告報紙廣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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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專線:02-22633538
E - MAIL:
ypad123@yahoo.com.tw

(傳真及MAIL請註明聯絡方式)
聲請人應向各地方法院及縣市政府、內政部辦理成立登記程序或變更登記事項後,將法院基金會、法院籌備會、法院協會、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公告、成立籌備會公告、社團法人協會設立登記等公告全文登載國內全國版新聞紙1天。
範本範例如下:
台北市OOOO學會籌備會公告
100年00月00日
主旨:本會經台北市政府社會局98年00月00日北市社團字第00000000000號函准予設立,並成立籌備會,茲公開徵求會員。
公告事項:
一、本會宗旨:本會以OOOOOOOOO服務為宗旨。
二、入會資格:
1.直接會員:凡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工作,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心性純正、無不良嗜好,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2.團體會員:凡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本市公私立機構或團體,贊同本會宗旨,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壹人,以行使權利。
3.贊助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捐款贊助,填具入會申請書,並經理事會審查通過,為贊助會員。
三、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8年00月00日止。
四、籌備會聯絡人及電話:OOO小姐。                                         
五、入會申請書相關資料請向聯絡人索取。
主任委員OOO

中華民國OOOOOO發展協會籌備會公告
主    旨:本會經由內政部100年*月*日社字第0100******號函准設立,並成立籌備會,茲公開徵求會員。
公告事項:
一、本會宗旨: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提供直接的支持服務為宗旨。
二、入會資格:
(一)專業會員:凡領有OOO丙級技術士證照得加入本會為專業會員。入會費二佰元、常年會費五佰元。
(二)一般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之個人,得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入會費二佰元、常年會費五佰元。
(三)永久會員:凡上述兩種會員,申請一次繳交十年會費,並經理事會通過者,即為本會永久會員。
(四)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入會費五佰元、團體會員一仟元。
(五)贊助會員:凡贊助本會工作或志願協助推動本會會務之團體或個人,經理事會通過得為本會贊助會員。得以免收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三、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0年00月00日止。
四、籌備會地址:台北市OO區OO街O段00號0樓 聯絡人及電話: 傳真號碼:
入會申請有關資料請向前項地址或電話傳真索取(附回郵信封)。

籌備會申請流程
壹、申請籌組
一、申請人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發起人名冊。
3.章程草案。
4.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
(1)申請團體名稱涉及專門學術者,發起人應檢附具專門學術之資格證明。
(2)申請團體名稱、宗旨、任務涉及宗教者,另附以下文件:
 a.教義及經典。
 b.教主及其生平事略。
 c.宗教儀規。
 d.傳教沿革。
(3)申請同學會、校友會者,另附該學校同意書。
(4)申請第一類國際組織者(如國際獅子會、同濟會、扶輪社等),另附國際總會同意其成立之證明書(證書應經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當地法公證)中外文本。
5.以上各項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影本3份)。
二、處理流程:
1.業務科於收受申請案件後,對於章程草案所訂的宗旨任務列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主管事項者,得會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意見。
2.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覆後,應即進行審查,申請案件不予許可者,應附理由通知書通知發起人代表;可以補正者,應限定期限命其補件,逾期不補正者,不予許可。
3.准予籌組者,通知申請人於6個月內籌備完成,逾期撤銷籌組許可。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之,其期間以3個月為限。

貳、籌備階段
一、發起人代表申請召開發起人會議
1.推選籌備會委員。
2.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
二、召開第1次籌備會議
1.審查章程草案。
2.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
3.決定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公開徵求會員。
三、主管機關審查發起人及第1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四、籌備會主任委員申請召開第2次籌備會議
1.審定會員名冊案。
2.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並擬定成立大會手冊內容及討論召開成立大會。
3.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及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4.決定選票格式。
5.決定成立大會分工。
五、主管機關審查第2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六、籌備會函報召開成立大會及第1屆第1次理監事會議開會通知。

參、召開成立大會。
肆、主管機關審核會員大會及第1次理監事會議紀錄,發給立案證書、圖記及理事長當選證明書(需檢附證件照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申請)。
伍、團體收到立案公文及證書後,得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會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登記為「社團法人」,並於完成法人登記後30日內,將登記證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
請參考設籍所在地的社會局等相關網站有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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