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登記,法人變更登記,營業地址變更登記,營業人設立 變更 登記申請,股東變更登記,董監事變更登記,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董事變更登記,變更登記事項,土地變更登記,變更登記規費
主要內容:
公司經登記之事項如資本、合併、公司所在地、所營事業、名稱、章程、董監事、經理人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申請手續:
依變更事項備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辦。
承辦機關:
如公司登記之機關。參考資料來源: 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公司法、相關法規
公司解散登記
公司解散登記,解散登記申請
程序:
1.經濟部(授權台北市政府-商管處),辦理公司解散登記。
2.台北市政府-商管處,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
3.國稅局:申報營業稅,繳回購票證,申報營所稅之清決算。
公司解散登記須備證件:
1.解散申請書。
2.股東同意書(須股東親簽)(須選任清算人)。
註銷營利事業登記證須備證件:
1.繳回登記證正本.
2.歇業註銷申請書.
3.公司解散登記核准公文影本.
國稅局:
1.註銷十日內申報營業稅。
2.繳回購買證
3.四十五天內辦理營所稅決算申報
4.三個月之內辦理清算申報
參考資料來源: 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公司法、相關法規http://yp123ad1.pixnet.net/blog/post/143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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